

会议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就七县(市、区)人大深化合作,开展广泛协作交流等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和深入讨论,一致通过并签署了《两省四市七县(市、区)人大区域协作交流协议》,确立了交流合作的内容为: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协作互动机制、建立交流联络机制。协议商定一是通过季度会议,定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交流研讨活动;二是通过不定期的沟通互访,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会议一致认为:七县(市、区)地理位置相邻,历史渊源相同,人文禀赋相近,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县(市、区)人大有许多经验做法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本着“加强交流、增进友谊、服务大局、共促发展”精神,按照“平等自愿、互相尊重、互利共享”理念,共同构建“信息互通共享、资源互利共用、工作互助共促、发展互进共赢”的基层人大工作交流机制,实现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服务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大局,共同促进实现长江经济带、苏皖区域经济圈及南京江北周边地区发展的美好愿景和奋斗目标。
会议还商定七县(市、区)人大区域协作交流第二次会议由天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