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市《关于“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对任命干部任后监督,在坚持任前供职发言、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基础上,每年确定4—5名“一府两院”负责人开展履职点评。点评对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四个方面。
今年,经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区住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投资促进五家单位开展履职点评。为避免点评工作走过场,防止履职报告“掺水分”,确保给点评对象准确“画像”。本次开展的点评工作,共分“准备、调研、点评、整改”四个阶段进行。近期常委会成立了两个点评工作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有关委室和部分常委及工委委员参加,深入到点评人员所在单位,采取召开动员会、听取工作报告、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履职情况。下一步,点评工作组还将据此情况,并结合平时掌握的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财务审计情况等,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提出点评人履职情况评议报告,再经主任会议审定后,作为人大常委会听取报告和满意度测评的参考依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参考,确保履职点评工作客观真实。
据悉,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将在听取报告人履职情况报告后,现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满意度测评。会后,对测评结果和审议意见还将反馈给履职报告人和送达有关部门,以此进一步促使人大任命的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