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法》将“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改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南谯区法律援助中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把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作为践行“为民办实事”和“法援惠民生”活动的重要载体,申请人以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将通过信息共享、公示监督和数据推送监督等形式对申请人经济状况进行监督。同时,简化程序手续,丰富服务内容,对退役军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电话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让真正困难的群众获得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法援服务更贴心。目前,南谯区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
作者:区人大办:杨华勇 曹志珊